道德操守準則

QNET 要求所有獨立經銷商(下稱 IR)於經商和從事所有 IR 活動時,都應秉持公平、誠實和誠信原則。

 
QNET 道德操守準則為公司政策與程序,及所有其他每位 IR 必須遵守的現有規範和協議的基礎。QNET 將按 QNET 的政策與程序,針對任何嚴重違反準
則、政策與程序、規範和協議之事件採取行動。

道德操守準則說明 IR 應有的正確商業行為。

此外, QNET 鼓勵所有 IR 索取並遵循在其所在國家之任何直銷協會 (DSA) 之道德操守準則(若有且適用)。

我們要求 IR 必需隨時遵循道德操守準則。

 

部份 - 行為

1. 面對一般大眾


1.1 
聯絡和溝通

IR 應︰

a) 聯絡電話清單或其他管道中之任何人時,應隨時尊重對方的隱私權和意願;
c) 與任何人聯絡或經營與 QNET 或其提供之商機相關之事業時,不從事令人不悅之事或出言辱罵,或有不公平或挑釁之行為;
d) 不以浮誇、隱瞞事實、視之為珍奇或錯誤詮釋的手腕介紹 QNET 商機和與其相關之效益;
e) 盡量以最高標準自律,保持恰當的個人儀容、語言和文件記錄;
f) 撥打電話和預約會面時,謹守法令規範和良好禮儀。
 

1.2 介紹機會

 

任何時間提呈業務計劃、舉辦訓練活動、講座或 QNET IR 會議之 IR 必須:

a) 開始進行業務簡報時,無須經他人要求就主動且清楚說明其真實身份、公司的身份、產品的性質,以及邀約潛在 IR 的目的。

b) 不推廣目前〈禁止層壓式計劃條例〉(香港法第 617 章)及/或任何修訂版及/或再修訂版下定義和禁止的「層壓式計劃」。

c) 不向任何人提呈錯誤的 QNET 計劃財務獎勵;

d) 不對 QNET 產品、服務和計劃的功能作出任何錯誤或誤導的介紹,其中包括其標準、品質、價值、特色、附件、特殊用途、適銷性或效益;

e) 不對 QNET 產品或服務的價格作出任何錯誤或誤導的介紹;

f) 不從事涉及可能誤導任何人對任何 QNET 產品或服務之性質、製造流程、特色、適用性或品質產生錯誤想法之行為;

g) 提供正確且完整的產品說明,其中包括應用、信用條款、付款方法、考慮期、退貨政策、保證條款、售後服務和送貨日期。IR 必須對消費者的所有問題,提出正確且可理解的回覆。針對產品效果的進一步訴求, IR 只可提出經公司授權的口頭或書面產品訴求。

h) 不向任何人對貨品或服務之需求程度作出錯誤或誤導的介紹;

i) 對討論商機之任何人清楚說明,商機之財務獎勵純粹視乎其個人努力和績效而定;

j) 使用 QNET 核准的正式文件,其中包括表格、文宣和其他工具。

k) 不使用內含欺騙或誤導性產品說明、訴求、照片或圖解說明之推廣印刷品、廣告和郵件。推廣印刷品需內含公司名稱、地址或電話號碼,也可內含 IR 的電話號碼。

l) 不使用未授權、不正確、廢棄或任何其他產品不適用、與其不相關,或以任何方法誤導他人的任何推薦或薦言。

m) 親自與他人聯絡或透過電話聯絡時,必需秉持合宜的禮節且在合理的時段內進行,避免打擾他人隱私。一旦消費者提出要求,IR 應停止產品的示範或銷售簡報。我們和 IR 應採取適當步驟,以便保護消費者、潛在消費者或 IR 所提供的隱私資訊。

 
1.3 經營事業

IR 任何時刻皆不得︰ 

a) 利用他人的身心障礙或弱點,例如疾病、年齡、體弱、缺乏理解力或對語言之不熟悉;

b) IR 出自核對訂單以外的任何理由,積極為 QNET 招攬生意或要求他人下單 QNET 產品,其中包括使用暴力、不當騷擾或脅迫;

c) 在他人要求時,拒絕表明個人的身份。

d) 向消費者表示,可向 IR 介紹潛在顧客購買類似產品,進而取得折扣或全額補貼,藉此誘導他人購買貨品或服務(若降價或補貼不見得會發生)。

e) 要求 IR 或潛在 IR 支付不合理的註冊費、訓練費、特許經營費、推廣材料費,或其他與全面或實質參加公司經銷系統權利相關的費用。任何因成為 IR 而支付的費用,應與其所提供的素材、產品或服務直接相關。

f) 向 IR 或潛在 IR 說明,若其能進一步向 IR 或潛在 IR 提供全面或實質上財務或非財務權益,將可取得全面或顯著的財務或非財務權益,進而要求此 IR 或潛在 IR 反過來向其提供財務或非財務權益。


1.4 說明業務計劃

提呈或討論 QNET 及其可能帶來的效益時, IR 必需隨時參考 QNET 文件並遵循下列與業務計劃相關之事項:

a) 如已預估利潤,應將一般從事事業人士達成之利潤有可能低於正常情況納入考慮;

b) 如已作出利潤預算,應清楚說明預估利潤所依據的假設基礎;

c) 若過去不曾發生預估利潤的情況,於以後介紹時應按以上規定處理。

d) 不得錯誤聲明實際或潛在的業績或佣金所得。必須根據記錄在案的事實,提呈任何獲利或銷售聲明。

陳述或討論 QNET 業務計劃時, IR 不得針對下列事項作出錯誤陳述:

a) 任何與從事事業相關之可能風險;
b) 一般人發展事業時所需投入的時間;
c) 一般人發展事業時可能預期之年度總支出和年度總收入,以及計算此等數字的方法。

 

1.5 訂單表格

必須在首次銷售前或在此次銷售時,向 IR 或消費者寄送或提供書面的訂單表格。若透過郵件、電話、網際網路或類似的非面對面途徑進行銷售,必須事前提供訂單表格,或在首次下單時提供,或透過網際網路提供可列印或可下載的表格。訂單表格應載明公司和介紹人身份,內含公司或介紹人的全名、永久地址和電話號碼,以及銷售相關的所有實質條款。必須在訂單表格或其他產品附帶印刷品內,清楚闡明保證和保固條款、售後服務的限制、擔保人的姓名和地址、保證期、向 IR 提供的補救措施。所有條款必須清楚列明,且容易理解。

1.6 考慮期和貨品/服務退貨

若您向我們訂購的是貨品,可在您訂購產品或服務起的十 (10) 天內取消訂單。

1.7 運送

QNet 和介紹人應及時履行 IR 訂單。

 

部份 - 責任

2. 一般責任


2.1 
授權限制
IR 取得之授權有其限制。他們應向指定之公司代表聯絡,要求他們負責處理任何與 QNET 相關之事宜。未取得公司代表之事前書面許可時,IR 不應干預任何決策流程。

2.2 獨立經銷商之挖角
QNET 絕不縱容蓄意從其他競爭者,或 QNET 事業體內的其他介紹線挖角 IR。QNet 應秉持和其他直銷公司公平競爭的精神,進行商業活動

2.3 比較和詆毀

IR 不得使用有誤導性的比較。應公平選擇比較特點,且應根據有實證為依據的事實。IR 不應直接或暗示性的對任何公司、事業或產品作出違背公平原則之詆毀。IR 不得對其他公司、事業或產品的名稱及標誌之商譽,作出違背公平原則之利用。

 2.4 慫恿

QNet 和其 IR 不得系統性的慫恿或募集其他公司的直銷人員。

 

2.5 詆毀

QNet 不得不公平的詆毀或允許 IR 不公平的詆毀其他公司的產品、銷售和行銷計劃,或其他公司的任何其他特點。

3. 使用 QNET 

由於標誌、商標和服務標記皆為 QNET 及/或其子公司之註冊和所有資產,故所有書面資料皆為 QNET 之版權資產。使用其標誌、商標、服務標記,或刊載其版權資料,僅可於取得 QNET 之書面授權後為之,否則不得於任何其他情況下使用。

 4.其他素材

IR 不得行銷或要求他人購買任何與公司政策與程序背道而馳的素材。銷售公司核准之紙本或電子推廣或訓練出版品的 IR 應: 
a) 僅使用遵循公司謹守之相同標準的素材, 
b) 不得要求下線必須購買此等銷售輔助素材, 
c) 以合理且公平的價格(相當於市場價)提供銷售輔助素材,以及 
d) 提供書面退貨政策,即 IR 所代表公司的退貨政策。我們將盡全力採取合理步驟,確保 IR 制訂的銷售輔助素材遵循本準則,且不會誤導或欺騙他人。

4. 品訴求 

QNET 刊載的產品詳細資料是可驗證、正確且完整。除非 IR 從適當的 QNET 資料來源取得任何 QNET 產品或服務之官方文章,並正確反映適當文章內之資訊,否則IR 不得提出任何 QNET 產品或服務之訴求。

5. 招募

 IR 與潛在或現有 IR 互動時,不得進行誤導、欺騙或不公平的招募行為。他們不得推廣目前〈禁止層壓式計劃條例〉(香港法第 617 章)及/或任何修訂版及/或再修訂版下定義和禁止的「層壓式計劃」。IR 不應全面或顯著誘導潛在 IR,稱他/她若要加入公司成為 IR,應向其提供財務或非財務權益(下稱「參與費」),同時向他/她承諾日後介紹新人加入公司成為 IR,也將賺得財務或非財務權益(即「招募得益」)。IR 應參考〈禁止層壓式計劃條例〉(香港法第 617 章)和任何修訂及/或再修訂版,了解前述「參與費」和「招募得益」的定義。

6. 獨立經銷商的責任

6.1 促進商業道德實務作業
IR 將︰ 
a) 確保其團體之 IR 了解本準則,並於團體內部或與其他 IR 建立事業關係時,隨時合法、得體、誠信地奉行此準則;
b) 確保其隨時掌握適用於事業和 IR 職責之法律,其中包括其他可能影響此等事業和職責之重要事實和公共政策;
c) 對可能損害其他 IR 事業之資訊保持機密且不進行不道德之運用。

d) 遵循任何與 IR 經商相關的任何國家之所有法令要求。
 

6.2 QNET 責任

QNET 將確保:

a) 其員工不從事與 IR 最佳合法利益相互衝突之事宜,並隨時謹守專業禮儀和誠信原則履行職責;
b) 確保 IR 隨時掌握適用於事業和 IR 職責之法律,其中包括其他可能影響此等事業和職責之重要事實和公共政策,並遵循相關要求;
c) 員工與 IR 充分合作,提供相關建議,以面對足以影響他們的事宜;
d) 盡其所能,維護 IR 之合法利益。

e) 向潛在或現有 IR 提供與商機和相關權利和責任相關之資訊,必須正確且完整。我們不會對潛在 IR 提出任何內含無法驗證或達成的承諾之實質聲明。我們不會以錯誤或欺騙的手腕,對任何潛在招募者提呈銷售商機的優點。

f) 按公司為 IR 作出的安排,且視適當情況,定期關心 IR 的帳戶、業務、購買、利潤、佣金、紅利、折扣、送貨、取消訂貨和其他相關資料的詳情。必須支付所有金額,若存在任何未付餘額,則必須提供商業上的合理理由。

 g) 不得錯誤聲明實際或潛在的業績或佣金所得。必須根據記錄在案的事實,提呈任何獲利或銷售聲明。

h) 若經要求終止與公司之 IR 關係,我們將購回所有在過去十二個月內購買且未出售、可再銷售的產品庫存、推廣素材、銷售輔助套件,並於扣除購買淨價之最高10% 手續費後,將款項退還至 IR。我們也許也會根據退貨的原價,扣除 IR 賺取的權益之費用。

i) 不要求或鼓勵 IR 以不合理的大量金額,購買產品囤貨。

j) 採取合理步驟,確保賺取下線銷售量報酬的 IR 是本身使用或再銷售購得的產品,進而合格賺取報酬。

k) 提供足夠的訓練,確保 IR 經商時,一律謹守商業道德。

 

部份 - 應用

7. 道德操守準則的應用

QNET 和 IR 將全面接受並遵循道德操守準則之條款。

 7.1 規範遵循

QNET 和 IR 將確保下列人員將完全遵循準則︰ 
a) QNET 內部:總監、行政人員和所有其他員工;
b) IR 內部︰IR 及其下線。

7.2 管理
QNET 將以有利道德操守準則之方式,管理其與 IR 之業務往來。

8. 謹守道德操守的業務聯繫

IR 不得︰
a) 為其他傳銷或直銷公司招攬生意或充當代表;
b) 在未授權或因不道德目的向未授權人士洩露機密資訊;
c) 討論其他 IR 事業之財務狀況;d) 鼓勵其他 IR 變更其介紹線;
e) 從事跨介紹線經商或侵入他人介紹線的行為; 
f) 鼓勵或誘導他人從事跨介紹線經商,或侵入他人介紹線的行為;
g) 使用 QNET 贊助的活動、文件或光碟支援跨介紹線或侵入其他 IR 事業範圍之行為。

9. 潛在 IR 協助

無論是否已取得上線之協助,IR 必需隨時於潛在 IR 在場時填寫申請書。

9.1 對潛在 IR 之說明

贊助人或上線必須向潛在經銷商當面說明申請表的詳情,讓潛在經銷商了解他/她個人是由上線或介紹人介紹加入公司。

9.2 申請書視 QNet 之接受而定
申請書經 QNET 審核接受後為有效申請,並約定申請人為 IR。

 

10. 投訴

若 IR 得悉有任何違反本操守之事宜,並希望提出投訴,請按 QNET 政策與程序,以書面文件提出。

 

部份 -「我承諾我要成功」

「良好的商業道德由我以身作則開始。身為 QNET 的獨立經銷商,我將…

  • 誠實並公正經營所有 QNET 事業;
     

  • 以可增進個人聲譽和 QNET 所建立之聲譽的方式,履行所有專業活動;
     

  • 正確和誠實提呈報酬計劃,清楚說明爭取成功所需投入的努力;
     

  • 僅提出完全與個人作出之適度努力相關之實際收入預估;
     

  • 按公司正式文件之陳述和個人經驗介紹事業的效益和資訊;
     

  • 竭盡所能接受和履行身為 IR 和介紹人之所有職責,其中包括訓練和支援組織內的下線;
     

  • 遵守適用於個人事業營運之所有政策與程序;
     

  • 竭力確保下線滿意我的服務和領導力;
     

  • 公平且誠實回答潛在 IR 和下線提出的問題和疑慮;
     

  • 僅介紹/推薦我已發展為個人下線及/或事業潛在 IR 者;
     

  • 經常鼓勵潛在 IR 指定其初始介紹人為其介紹人;
     

  • 清楚了解 QNET 乃網絡行銷商機,我的收入與個人的行銷、領導技巧及努力相關;
     

  • 以尊重、親切和專業的態度對待所有潛在 IR、下線和同仁;
     

  • 不慫恿我的介紹線以外之下線加入我的組織;
     

  • 不於任何領域錯誤陳述 QNET 的事業;
     

  • 不使用任何可能錯誤或誤導的廣告;
     

  • 公平公正對待所有下線和同仁,且不涉及可能對個人、我的組織、公司和業界造成不良影響之行為;
     

  • 嚴以律己,反應最高標準之誠信、誠實和負責態度,因為我了解身為 QNET 之 IR,我的行動能造成舉足輕重之影響;

  • QNET 網站內含之所有資訊僅供我個人、非盈利之用;
     

  • 不建立任何未核准或違法網站,以致敗壞 QNET 及其相關公司之形象。

 

這是我的宣言、我對自己、我的網絡和公司的承諾。」